借錢不還鐵兄弟翻臉,扣私車索債法院不支持
李某和張某是一起長大的鐵兄弟。2023年,張某以做生意需要資金周轉(zhuǎn)為由向李某借錢。李某為支持兄弟的事業(yè),秉持著兄弟有難盡心幫的理念,共計出借20萬元。后張某歸還2萬元,還差18萬元未還。李某打著感情牌“軟磨硬泡”也未能追回該筆欠款。
某日,李某從共同好友王某處得知,王某借了張某的車在使用,李某便欺騙王某,以已向張某借車為由要王某直接將車交由自己使用。然后李某以扣車為籌碼要求張某還錢。后雙方仍未能就還款達成意向,李某遂訴至法院。(衡陽新聞網(wǎng)記者 唐家華整理)
法院調(diào)解:李某自愿放棄利息。張某愿意十日后歸還5萬元,一個月后還清所有欠款。
法官說法:私人的合法財產(chǎn)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侵占、哄搶、破壞。私自扣留他人財物屬于非法的“私力救濟”行為,不僅使債權(quán)無法得到清償,而且還要承擔因此產(chǎn)生的民事賠償責任甚至刑事責任。
記者手記:能這樣幫忙的都是好兄弟,別弄丟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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