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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湘說法:不能提供虛假材料違法注銷公司登記

2024-06-28 18:33:57      衡陽市蒸湘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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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蒸湘區(qū)人民法院受理一起由衡陽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申請的行政非訴執(zhí)行案件。該案被執(zhí)行人汪某某作為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明知公司對外存在債權債務(應退上海某公司貨款37700元)的情況下,還向登記機關提交《企業(yè)注銷登記申請書》和《簡易注銷全體投資人承諾書》于2022年10月25日申請注銷公司的注冊登記,其行為屬于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第十七條之規(guī)定提交虛假材料取得市場主體登記的違法行為。據此,衡陽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在履行相關行政處罰告知程序后對汪某某作出了沒收違法所得37700元,并處以罰款95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因汪某某未主動履行罰款繳納義務,衡陽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向蒸湘區(qū)人民法院申請非訴強制執(zhí)行。

承辦法官認為,該行政處罰決定書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法規(guī)正確、程序合法、處罰適當,依法準予衡陽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對汪某某處罰決定的強制執(zhí)行申請。

法官說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條規(guī)定,公司在存續(xù)期間未產生債務,或者已清償全部債務的,經全體股東承諾,可以按照規(guī)定通過簡易程序注銷公司登記。該條明確規(guī)定了公司適用簡易程序注銷公司的前提條件,即公司在存續(xù)期間未產生債務或者已清償全部債務的前提下方可通過簡易程序注銷公司登記,否則便不能通過簡易程序注銷公司登記。

法官提醒廣大公司法人及股東,應提高誠信、合法經營意識。在公司經營不善時,切莫心存僥幸妄圖通過提供虛假材料等不正當手段注銷公司登記以達到逃避債務的非法目的,其結果終將得不償失。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百四十條公司在存續(xù)期間未產生債務,或者已清償全部債務的,經全體股東承諾,可以按照規(guī)定通過簡易程序注銷公司登記。

通過簡易程序注銷公司登記的,應當通過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不少于二十日。公告期限屆滿后,未有異議的,公司可以在二十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

公司通過簡易程序注銷公司登記,股東對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內容承諾不實的,應當對注銷登記前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來源:衡陽市蒸湘區(qū)人民法院 楊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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